第二十三章

    伊多墨纽斯并没有将姜思钰这样一个小孩子放在眼里。

    虽然十岁的男孩已经不算小,已然足以成为家中重要的劳力,再过两三年还可以和女人生孩子,必要时,也可以拿起武器上战场拼杀。

    但这异族男孩和克里特岛上其他十岁的少年相比就显得太过于瘦弱了,不仅瘦弱,身高也太矮,四肢纤细,就跟刚出巢的小雏鸟一般,瘦弱得仿佛随便一个健壮的女人就能轻易把他掐死。

    这男孩也不像其他孩子一样活泼,平时更是很少说话,若非男孩的相貌长得足够漂亮,又是吉安利乌的儿子,伊多墨纽斯平时绝不会分给对方半点关注。

    固有的印象根深蒂固,因而即使方才男孩能使人昏迷的手段和飞行的能力着实令人惊诧,但面对这样一个身高还不到自己肩膀的纤瘦孩童,伊多墨纽斯仍然生不出半点防备。

    他丝毫未将男孩的警告放在心上,抬抬下巴对身边的人使了个眼色。

    在他的指示下,一个高壮的男人便上前,伸手就要去抓姜思钰。

    周围被围了一圈,姜思钰已然无处可躲,见有人对自己出手,立即用银笛格挡开,“别碰我。”

    男人被坚硬的笛子敲了一记,对男孩的警告充耳不闻,反而盯着那银灿灿的笛子,扭了扭被敲得有些生疼的手腕,对伊多墨纽斯道:“这东西是白银做的吧?伊多墨纽斯,这东西能给我吗?”

    他的话语自然而随意,仿佛已经将那银笛当做了自己的所有物。

    姜思钰听得双眸一冷,神情更添了几分憎意。

    这笛子是阿娘留给他的遗物,是他最重要的宝贝,谁敢抢,他就杀了谁。

    今日跟着的都是跟随了自己许多年的心腹,这么多人都看着,伊多墨纽斯不好拒绝,也不愿在这等小事上浪费时间,随口道:“随便你。”

    听得他答应,有人看到姜思钰身上佩戴的精美绝伦的银饰,又道:“他头上的银蝎子打得跟真的一样,这个就给我吧,我要送给佩伦,有了这个,她一定会答应我的求婚!”

    见两人都要了东西,其他人也不愿吃亏,“那我就要他手上的银镯子,正好四个,我家两个孩子,一人给他们两个,省得他们打起来。”

    “我要他的耳环,家里的女人就喜欢这玩意儿!”

    “那脚上的镯子就给我,白银虽不算珍贵,但这雕工可称得上完美了。”

    听着这些人一人一句瓜分自己身上的东西,口气里全是理所当然,仿佛这些东西本就属于他们一般,姜思钰听得神情更沉,用力握紧了手中的银笛,心中的愤恨与憎恶如暴风雨下池塘中的积水,越积越多,越压越重。

    男孩眸色沉沉,眼角忽然冒出几缕血丝,如游弋的毒蛇,很快将泛青的眼白所浸染。

    闻到主人的血味本就躁动不安的青白,此刻感受到主人身上散发的阴冷气息,终于忍不住蠢蠢欲动的杀意,半颗脑袋露出,隐藏在袖口的阴影中,蛇目森森,几欲择人而噬。